“驾驶证遗失补证、损毁换证、延期换证”这几种情况皆可在交管12123软件上操作,无需跑线下车管所的。
一
遗失补证:
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,机动车驾驶人可在交管12123申请遗失补证业务。补领后,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,不得继续使用。机动车驾驶证存在被依法扣押、扣留、暂扣期间等情形的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。
业务流程:
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,点击【驾驶证业务】→【驾驶证补换领】业务功能办理。
【填写申请信息】→ 【用户申告】→ 【选择取件方式】→ 【确认提交】→ 【完成提交】
二
损毁换证:
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、逾期未审验、被扣押、扣留、暂扣、注销、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,可通过交管12123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。
业务流程:
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,点击【驾驶证业务】→【驾驶证补换领】业务功能办理。
【填写申请信息】→ 【用户申告】→ 【选择取件方式】→ 【确认提交】→ 【完成提交】
三
延期换证:
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、出国(境)等原因,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,可以通过交管12123延期换证业务。
业务流程:
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,点击【驾驶证业务】→【延期换证】业务功能办理。
【业务须知】→ 【用户申告】→ 【选择原因】→ 【确认提交】→ 【完成提交】
业务须知:
1、申请人应确认身份证明在有效期限满内且信息未发生变化。
2、延期期限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开始计算,期限为三年,请在延期截止日期前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。
3、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,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,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。
4、受理成功后,用户如需延期回执,可通过网办进度下载或自行到车管所窗口打印。
温馨提示
*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视为业务已办理,不再接受退办,否则将记入黑名单,停止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。
*申请人在延期换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。
*在办理过程中,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申办业务的,一经发现 ,将被记入黑名单,停止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。
一
超龄换证:
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,持有A1大型客车、A2牵引车、A3城市公交车、B1中型客车、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,可以在交管12123办理超龄换证业务,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或者C2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;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,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(D照)、普通二轮摩托车(E照),可以在交管12123办理超龄换证业务,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(F照)。
业务流程:
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,点击【驾驶证业务】→【驾驶证补换领】业务功能办理。
【填写申请信息】→ 【用户申告】→ 【选择取件方式】→ 【确认提交】→ 【完成提交】
二
期满换证:
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,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。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,可通过交管12123继续申请换证业务。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,未满1年的,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。
业务流程:
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,点击【驾驶证业务】→【驾驶证补换领】业务功能办理。
【填写申请信息】→ 【用户申告】→ 【选择取件方式】→ 【确认提交】→ 【完成提交】
温馨提示
用户一旦在互联网提交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申请,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,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,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,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。